世纪洪雨(德州)科技有限公司

世纪某某(德州)科技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81执1173号
申请人:世纪**(德州)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
法定代表人:孙侃,经理。
被执行人:***,女,汉族,1966年6月11日出生,住山东省临沂市。
申请执行人世纪**(德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鲁1481诉前调26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进行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世纪**(德州)科技有限公司48521.06元,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628元,申请执行人世纪**(德州)科技有限公司认可本案执行完毕,申请结案。故(2022)鲁1481执1173号案件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乐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