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品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凯德龙电缆桥架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临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1082执2367号
申请执行人:铭品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岛凯德龙电缆桥架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铭品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凯德龙电缆桥架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