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某某县万寨乡中心营业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2825执1082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县珠山镇贡水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5760679175Y。 负责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湖北雄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县万寨乡中心营业厅,,住所地:**县万寨乡集镇(老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2825MA49YHD313(1-1)。 经营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县万寨乡中心营业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0日自愿撤回本案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鄂2825执108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尹朦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