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美亮达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航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美亮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113执5731号
陕西航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美亮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航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美亮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113民初5295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美亮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航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85728.75,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申请标的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13执573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9年7月26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