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祺商劳务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705执2051号
**、广州祺商劳务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州祺商劳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粤0705民初6997号民事调解,被执行人广州祺商劳务有限公司、***应于2022年1月20日前分别向申请执行人支付70000元和20000元,若逾期支付则需支付违约金10000元。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2022)粤0705执2051号案件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故进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