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嘉鹏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库贝米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与铁岭嘉鹏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铁岭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辽1221执保21号
申请人江苏库贝米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铁岭嘉鹏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4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236012.39元,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高峰
书记员  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