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清涧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830执193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建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清涧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清劳人仲案字[2024]第12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建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裁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请求被执行人支付147732元,本院于2025年2月18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陕西建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申请人***支付147732元。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陕西建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费2116元被执行人陕西建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被执行人陕西建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