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12执保503号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森塔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5450973.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北京森塔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0200××××9443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0743.41元,冻结截止2022年3月3日,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0200××××7537账户,实际冻结金额4830.10元,冻结截止2022年3月3日,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实际冻结金额3967.83元,冻结截止2022年3月3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