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侵权责任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湘0105执保389号 申请人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5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75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本院依据(2023)湘0105民初1306号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3月15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3)湘0105执保389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8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