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荣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台县第二幼儿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724执保233号
甘肃金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荣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台县第二幼儿园:
申请人甘肃金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甘肃荣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台县第二幼儿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解除保全标的共计473182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
解除对甘肃金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甘G7××**号长城牌轻型多用途货车一辆的查封措施。
解除对***所有的甘G0××**号本田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的查封措施。
高台县第二幼儿园已于2023年11月3日向甘肃金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473182元工程款发放,该工程款无需解除保全。
至此,甘肃金禾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甘0724财保10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全部解除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