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203执4663号
指挥家(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指挥家(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闽02民特28号民事裁定书。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扣划案款14110元,其中本院收取执行费110元,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400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确认被执行人指挥家(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本案执行依据确认的还款义务。至此,(2020)闽0203执466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