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佳柏莱窗业有限公司

北京日佳柏莱窗业有限公司与某某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2民初1186号
原告:北京日佳柏莱窗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侉店村委会东500米。
法定代表人:魏中兴,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海鸥,北京贤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68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x市xx县xx乡xx村农民,住该村十组。
原告北京日佳柏莱窗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北京日佳柏莱窗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均不服京通劳人仲字[2021]第4887号裁决书,向本院提起诉讼,被告***先于原告北京日佳柏莱窗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2022)京0112民初239号案件审理。
审 判 员  王 迪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韩林林
书 记 员  聂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