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黑01执724号
黑龙江省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孟某(被执行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2]哈仲裁字第0302号裁决书,立案执行黑龙江省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孟某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240元。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存款8290元,其中执行款8240元,执行费50元,我院已将8240元执行款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执行费依法上缴。至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22]哈仲裁字第0302号裁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