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河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晋0624执5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0年7月10日生,现住**市。
被执行人:河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与河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本院执行的(2023)晋0624执55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