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芳胜塑胶有限公司

建德市华益塑料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芳胜塑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182执恢287号 建德市华益塑料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芳胜塑胶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建德市华益塑料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芳胜塑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浙0182民初919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建德市华益塑料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10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2019年04月24日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浙0182执恢287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安徽芳胜塑胶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182执恢287号案件即原执行案号为(2018)浙0182执298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