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某某与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19民初3183号 原告:***,男,1968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涪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华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坐标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17号赛***二层(2)、三层(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87552874。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告: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6幢4**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599244668T。 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深圳市坐标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6日立案受理。审理中,原告***于2021年2月20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审理过程中向本院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出的处分,亦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60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周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