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21执保117号
申请人***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岳阳富华恒升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9月29日立案受理***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岳阳富华恒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中已于2022年10月13日冻结了被申请人岳阳富华恒升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卡,于2022年9月29日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
至此,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621民初251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已部分保全,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钟海雄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陶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