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鄂0302执1804号
十堰朗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湖北新一源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十堰朗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湖北新一源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245.9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903.00元。本院已于2019年11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十堰朗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十堰朗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书面结案说明。至此,十堰朗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鄂0302民初173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