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521执保122号
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受理申请人***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伟大工贸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505民初85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对被申请人山东伟大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予以保全,之后被申请人山东伟大工贸有限公司与申请人***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将款项已支付给申请人***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人***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申请解除保全,本案于2021年4月23日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