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鲁0784执946号之二十四
申请执行人:山东华安铁塔有限公司,住所地:安丘市市**翠山街**。
法定代表人:丁亮,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王仲斌,男,1964年8月27日生,汉族,居民,住,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div>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鲁0784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王仲斌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王仲斌在中国建设银行6227××××8915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000.00元;
划拨被执行人王仲斌在中国建设银行4367××××2001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50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初立江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刘金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