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章(上海)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上海)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20民初6948号 原告:***,男,1973年10月29日生,汉族,住广东省海丰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1号1808、1809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上海)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7日立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原告***于2023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且未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于法无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