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凤冈华莲商砼有限公司与贵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27执42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327民初3615号民事调解书,受理贵州凤冈华莲商砼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内容:由被执行人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贵州凤冈华莲商砼有限公司人民币货款585,187元、违约金23,455.6元、律师费10,000元,案件受理费4,943元,并承担执行申请费8,586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案款632,000元,其中8,586元用于支付执行申请费;余款171.6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执行,案款623,414元已通过本院“一案一账号”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贵州凤冈华莲商砼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本案全部标的现已执行完毕,本院对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