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壶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晋0427执235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水华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2023)晋04民终228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水华通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水华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中水华通工程有限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