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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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403执2302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威德盛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山西威德盛工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要求被执行人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案款148019.82元。经本案立案执行,我院已执行被执行人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案款172638.6元(本金148019.82元,利息7952.52元,迟延履行金466.26元,鉴定费16200),执行费2363元,案件受理费3584.4元,共计178586元。至此,山西威德盛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晋0403民初300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