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01**民初5681号
本院于2023年6月2日对原告武汉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该民事判决书第1页案号“(2022)鄂0113民初5861号”补正为“(2022)鄂0113民初5681号”。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余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