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朝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某某与吉林省朝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4执440号

***、***、金成明、吉林省朝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金成明与吉林省朝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的(2020)吉0104民初446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吉林省朝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