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8民初40657号
原告:北京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52号院4301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复深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B2幢13楼。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复深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原告北京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照原告北京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 张 璇
审判员 **莎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