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江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江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波维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鲁1002执2376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江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路××路南。 被执行人山东波维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室。 关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威海江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波维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及被执行人部分自动履行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3)鲁1002民初189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