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有限公司;重庆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其他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6执1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杭州仲裁委员会(2024)杭仲01调字第1006号调解书,于2025年1月1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恒鼎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人民币224690.23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221468.21元,执行费3222.02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