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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津0116执60288号
申请人:天津港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港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9)津0116民初6329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0×××02账户内余额1500000元,保全完毕。
执行员 张华为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冯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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