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林劳务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2301民初7273号 原告:***,男,1967年1月3日生,汉族,云南省南华县人,初中文化,住云南省南华县。 被告:**,男,1966年3月24日生,汉族,四川省岳池县人,小学文化,户籍地四川省岳池县,现住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 被告:云南国林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开发区***小区10幢二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6K39TA3J。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彬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彬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云南**建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市开发区火车站北侧建华天汇财富中心1幢1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73807548X4。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彝风小镇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高新区彝风大道味觉森林商业区23号17幢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6KQ1XQ3T。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工程部经理(特别授权)。 原告***与被告**、云南国林劳务有限公司、云南**建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彝风小镇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6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451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已交)。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