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金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831执448号 关于江苏金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08500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江苏金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领取执行款508500元。执行费7526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至此,本院(2019)苏0831民初3530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第一条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