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323执保32号
申请人攀枝花市凯兴工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楚雄宏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攀枝花市凯兴工贸有限公司与楚雄宏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对楚雄宏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内的款项在550000元范围内予以冻结。
经本院审查,申请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冻结了其银行账户。至此,牟定县人民法院(2021)云2323执保32号案件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