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某某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湘0111民初13524号
原告:长***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含浦街道大坡组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一期商业4栋N**601房。
法定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系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96年7月11日出生,汉族,系破产管理人员工,住湖南省邵东市。
诉讼代表人:***,女,1996年3月28日出生,汉族,系破产管理人员工,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被告:***,女,1975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仁化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长***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袁 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