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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开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查封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陕0122执1006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开开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陕西开开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名下共同共有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南侧***间,不动产权证号为11001XXXXX-10-1-3-12108~1(建筑面积为76.84㎡)和不动产权证号为11001XXXXX-10-1-3-12107~1(建筑面积为49.52㎡)的房产各一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共同共有的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南侧***间,不动产权证号为11001XXXXX-10-1-3-12108~1(建筑面积为76.84㎡)和不动产权证号为11001XXXXX-10-1-3-12107~1(建筑面积为49.52㎡)的房产各一套。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魏 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