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涿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8)冀0681执120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冀0681民初1599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2018)冀0681民初1599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涿州市人民法院(2018)冀0681民初1599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执行员 :赵红利 执行员 :刘井存 执行员 :孟令鹏
书记员 :万连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