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0)赣0425执保49号
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
艾尔维尔(上海)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保全申请人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艾尔维尔(上海)机房设备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做出(2020)赣0425民初42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艾尔维尔(上海)机房设备有限公司175635.98元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财产,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告知如下:
一、2020年4月22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艾尔维尔(上海)机房设备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账号:03XXX2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茶陵北路支行)存款175635.98元,当日实际控制金融共计人民币11036.81元,期限一年,即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止;
二、2020年4月22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艾尔维尔(上海)机房设备有限公司(账号:44XXX34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港支行)存款175635.98元,因该账户被某司法机关冻结且可用余额不足致未能冻结成功。
如对本院的保全措施有异议,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电话:07923265610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330304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