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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扶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华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4民初862号

原告北京建扶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华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李 笑

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扈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