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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某某、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堂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川0121民初1969号
原告***与被告**、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真实大自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于2020年8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2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欧 莉
书记员 鄢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