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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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 山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921执244号
宁波利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易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利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易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327133.1元及利息。我院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易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款项5327133.1元,并向本院交纳申请执行费54035元,申请执行人宁波利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尚未到位的其他债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