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2民初24414号
原告:欣锐影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职工。
被告:中影环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
原告欣锐影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影环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欣锐影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欣锐影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