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欣锐影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影环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2民初24414号 原告:欣锐影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职工。 被告:中影环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 原告欣锐影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影环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欣锐影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欣锐影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