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宏鑫义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哈尔滨宏鑫义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七剑数字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黑0108执恢102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宏鑫义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哈尔滨七剑数字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平房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2017)黑0108执恢102号哈尔滨宏鑫义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七剑数字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17272元。执行中,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持本裁定重新立案,恢复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2016)黑0108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管 影
审判员  ***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