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恒英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英杰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与辛立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1082民初406号 原告:北京中建英杰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2幢一层1042。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89年10月14日出生,住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 原告北京中建英杰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原告北京中建英杰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中建英杰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计125元,由原告北京中建英杰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