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业安装有限公司与漳州向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鑫荣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602民初8060号
原告:漳州市工业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漳州市芗城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漳州向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漳州市。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履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漳州市芗城区鑫荣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住所地漳州市芗城区。
负责人:***,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80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漳州市芗城区。
原告漳州市工业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漳州向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鑫荣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原告漳州市工业安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漳州市芗城区鑫荣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漳州市工业安装有限公司在本院宣判之前申请撤回对被告漳州市芗城区鑫荣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漳州市工业安装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漳州市芗城区鑫荣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起诉。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