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302执441号
长沙星控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省威昌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长沙星控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威昌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232800元,本院已强制履行2328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所依据的本院(2017)湘0302民初317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