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802执670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三九农业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皖1802民初600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安徽三九农业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资差额部分34293元、执行费414元,本院于2020年02月27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申请人***于2020年4月27日领取案件款34293元,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已缴纳)。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