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瑞力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石棉恒泰昌商砼有限公司、四川瑞力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824执恢31号
石棉恒泰昌商砼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四川瑞力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石棉恒泰昌商砼有限公司与四川瑞力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3407.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3407.5元。四川瑞力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18日将该款交付到石棉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石棉恒泰昌商砼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824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