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三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华田律师事务所与威海市三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002执353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华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
被执行人威海市三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欣街道办事处。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华田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威海市三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提取了被执行人威海市三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另案执行款**元,扣除执行费**元,余款**元过付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0)鲁1002民初303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