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粤0606执1766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广东腾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社区居民委员会环镇路成安街25号之二。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广东顺德嘉信康年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路佳新城市广场一期。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广东腾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顺德嘉信康年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本案与本院已经立案执行的(2022)粤0606执8854号案件为系列案,为方便案件的执行和处理,本院现将本案并入(2022)粤0606执8854号案件执行,本案依法终结执行。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粤0606执1766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