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2696苏州首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与昆山晟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583民初2696号 原告:苏州首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东定路60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98378459N。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实习),江苏惟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昆山晟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德隆路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1824552A。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州首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昆山晟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苏州首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苏州首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苏州首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8元,减半收取89元,由原告苏州首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唐 敏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